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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调整实施有关省政府规章规定和改革事项的决定

2018-02-06
第25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调整实施有关省政府规章规定和改革事项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三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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