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
2018-02-06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
有关处室:
根据《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转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是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市场公平竞争法制环境的重要行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组织清理。
二、把握重点。重点对本处室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自查和清理。2018年2月28日前,梳理出拟清理政策措施清单,报送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处。
三、深入清理。要按照《工作方案》,严格政策标准,按程序开展清理,通过书面和委门户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总结。2018年6月15日前,将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废除和调整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等情况,报送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处。
附件:1.拟清理政策措施清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