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对《甘肃省成本监审 卷宗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函
2018-02-07
兰州新区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甘肃厂区、东风场区物价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成本监审卷宗的管理,我们起草了《甘肃省成本监审卷宗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将有关意见与建议于218年3月1日前反馈给我委(成本局)。
联系人:张舰
电话:931-8733293 传真:931-8733293
E-mail:147354327@qq.com
附件:甘肃省成本监审卷宗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