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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公开摇号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07

站前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公开摇号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17年第3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公开摇号分配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的分配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基本信息公开、摇号排序公开、选房程序公开”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原则,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为依据,优先照顾重残、孤老人员,分组统一摇号分配住房,努力把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工程打造成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织机构

成立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公开摇号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昌华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高招彪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兰瑞强 区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监察员

贺学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熊 林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魏发根 区发改委主任

高德强 区教科体局局长

周东亮 区司法局局长

胡志娟 区卫计委主任

李伟杰 区城管委主任

黄同佑 区民政局局长

邓万清 区财政局局长

杜章平 区审计局局长

陈 丹 区规建局局长

邓必红 区市管局局长

罗 杰 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万世华 区信访局局长

申海鹏 区房管局局长

高名好 区城投公司党组书记、区征收办主任

曹和仁 站前街办主任

蔡海涛 幸福街办副主任

晏雨晖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朱日香 湾里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安仁 湾里国税局局长

喻子近 湾里地税局局长

万卫红 湾里国土分局局长

万 彬 湾里消防大队大队长

彭 忠 湾里供电公司经理

胡 斌 湾里自来水公司经理

魏溥儒 电信湾里分局经理

龙 毅 湾里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张 雨 湾里联通经营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征收办内,办公室主任由高名好兼任,副主任由高赛妹兼任。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摇号分配等一系列工作。

区征收办负责天宁路以北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安置房回迁的全程组织工作,核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统计城镇还建房面积、户型和数量。

区财政局负责协助区征收办确定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以及对补交款项的入账和结算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安置过程中各类款项的审核工作。

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公证处负责摇号软件、设备的检查及现场摇号的监督、公证工作。

幸福街办负责天宁路以北城镇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区维稳办、区信访局负责做好维稳和信访工作。

湾里公安分局负责摇号活动现场的安保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摇号活动现场摄像工作及宣传报道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委、湾里消防大队、湾里供电公司、湾里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此次摇号分配工作。

三、摇号分配对象

此次摇号分配的对象为我区天宁路以北国有土地上旧城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共计330户。

四、摇号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10点整

地点:湾里区文化中心一楼

分配方式:公开摇号

根据签定的房屋征收协议情况,按照安置住房面积分成组进行公开电脑摇号,确定摇号对象房屋的栋号、单元及房号。

五、房屋征收安置房房源情况

安置房位置

湾里区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安置房位于天宁西路299号,天宁小区内。安置房共计6栋,其中:1号楼至4号楼均为 11层,5号楼和6号楼均为18层,框架结构,南北朝向,总建筑面积为52709.27㎡,共计住宅安置房源624套。本次摇号分配共计需分配330套住宅。

住宅安置房户型与面积情况

按照安置房面积情况,共分为5种户型,分别为:

A型:建筑面积为 17859.52㎡、三室两厅,共计168套;

B型:建筑面积为13507.56㎡、两室两厅,共计144套; ;

C型:建筑面积为6568㎡、两室两厅,共计80套; ;

D型:建筑面积为3278㎡、两室两厅,共计44套;

E型:建筑面积为11496.16㎡、一室两厅,共计188套; 。

以上安置房面积以市房管局产权处测量科测量数据为准。

六、安置房摇号分配情况及说明

根据住宅安置房房源实际情况,国有土地上安置房摇号分配如下:

1.还建60㎡的安置房共计189套,需纳入两种户型进行分配,分别为:3号楼E型60.56㎡22套和D型74.5㎡1套;4号楼E型60.56㎡22套;5号楼E型61.33㎡72套;6号楼E型61.33㎡72套。

2.还建70㎡的安置房共计48套,需纳入两种户型进行分配,分别为:1号楼C型82.1㎡6套;3号楼D型74.5㎡21套和4号楼D型74.5㎡21套。

3.还建80㎡的安置房共计37套,需纳1种户型进行分配,分别为:1号楼C型82.1㎡34套;2号楼C型82.1㎡3套。

4.还建90㎡的安置房共计46套,需纳两种户型进行分配,分别为:2号楼C型82.1㎡12套;5号楼B型93.22㎡34套。

5.还建110㎡的安置房共计10套,需纳1种户型进行分配,为:1号楼A型111.21㎡10套。

6.安置房摇号分配确定后,住宅安置房超出原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10㎡以内按安置房成本价2200元/㎡结算,超出原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10㎡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4000元/㎡进行结算。

7.安置房摇号分配确定后,临街一层非住宅安置房超出原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的按市场价8869元/㎡进行结算。

8.因安置房与实际需还建安置房不相匹配,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势必出现一定的信访和维稳工作,区征收办根据实际情况可对部分安置房进行适当的调整安置。

七、摇号分配的基本程序

住宅安置房摇号分配批次

第一组:60㎡第一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 3号楼E型60.56㎡1单元203-1103室,2单元202-1102室,D型74.5㎡1单元302室,小计21套;4号楼E型60.56㎡1单元203-1103室,2单元202-1102室,小计20套;5号楼E型61.33㎡1单元102-1802室,103-1803室,2单元102-1802室,103-1803室,小计72套;6号楼E型61.33㎡1单元102-1802室,103-1803室,2单元102-1802室,103-1803室,小计72套;以上共计185套房源,分配给185户被征收户。

第二组:60㎡第二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 3号楼E型60.56㎡1单元103室,2单元102室;4号楼E型60.56㎡1单元103室,2单元102室,以上共计4套房源,分配给4户被征收户。

第三组:70㎡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1号楼C型82.1㎡1单元202-602室,小计5套;3号楼D型74.5㎡1单元102-202室,402-1102室,2单元103-1103室,小计21套;4号楼D型74.5㎡1单元102-1102室,2单元103-1103室,小计22套;以上共计48套房源,分配给48户被征收户。

第四组:80㎡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1号楼C型82.1㎡1单元702-1102室,203-1103室,2单元202-1102室,203-1103室,小计35套;2号楼C型82.1㎡1单元202-302室,小计2套;以上共计37套房源,分配给37户被征收户。

第五组:90㎡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5号楼B型93.22㎡1单元101-1801室,104-1804室,小计36套;2单元101-1001室,以上共计46套房源,分配给46户被征收户。

第六组:110㎡批次,摇号房源为天宁西路二标段,1号楼A型111.21㎡1单元201-1101小计10套。以上共计10套房源,分配给10户被征收户。

八、安置房互换原则

区征收办将设立安置房互换平台,摇号分配对象可在摇号活动结束后15天内,按照“自找对象、自愿互换”的原则,由互换双方共同书面,经区征收办审核同意,方可互换,每个家庭只能互换一次。

九、物业管理及资金结算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幸福街办负责与区城投公司衔接,负责天宁路以北城镇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组建工作,在现场摇号分配完毕后正式接管、并负责交房等工作。

2.被征收户在公开摇号选定安置房后,按照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房款;被征收户交清房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缴款凭证到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后领取安置房钥匙。

十、本实施方案由湾里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宁路以北项目安置房分配摇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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