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30条意见”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月9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供需两端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30条意见,加大政策调节力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把该减的税都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都降到位。2020年我省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标准减征“六税两附加”;按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今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等。同时,注重财政、金融等政策协同,形成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和小微、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等。
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上发力,既要抓“芯屏器合”,又要抓“铜墙铁壁”,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延续并丰富支持创新发展的财政激励等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产业基金、“借转补”、事后奖补等方式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并提出完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优先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技术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同时,持续在供需两端发力,聚焦先进制造、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提出搭建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能耗指标围着项目走、严守生态红线优化路径走等;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允许使用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建设等。
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发力。全面落实社保扶贫兜底政策,实现扶贫人口应保尽保,加大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及其家庭临时救助力度;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支持依法合规多举措化解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依法依规完善排放标准和“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管控,杜绝简单“一刀切”。此外,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省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繁重,《意见》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均提出支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