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加强我市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引进培养力度
放宽招聘政策。边远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对招聘符合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和县级以下边远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须设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编办,各县人民政府
加大引进力度。实施省“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和市“壶兰计划”,设立引才专项,对边远山区引进人才适当放宽条件并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实施市、县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市、县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按财政供养渠道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鼓励实施引智专项计划等项目,支持边远山区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通过短期工作、项目合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组织吸引各类人才到边远山区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活动。实施对口帮扶工程,每年选派30名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到边远山区支教或开展“送培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医院对口共建,支援医院管理输入、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临床专科等,提高边远山区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组建区域性医联体,促进专技人员向边远山区流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委,各县人民政府
完善培养模式。市内高校、各类职业院校根据边远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委培医学生等制度,每年为我市边远山区培养10名左右免费师范生,根据有关县上报需求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等项目,每年选拔一批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访学进修,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支持边远山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加大边远山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市委编办,各高校
引导合理流动。积极配合省里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等专项;每年实施市级“三支一扶”专项计划50名,适当降低门槛,增加边远山区名额比例。参加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由县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所在乡镇进行联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县直接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完善“县管校用”制度,加强教师、医务人员统筹配置,推动校际、院际交流,使校际、院际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学科、职称等结构趋于合理。继续实行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等专业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严格控制借用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卫计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用好用活人才,完善评价使用机制
创新评价机制。根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本专业岗位中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替代。在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教师、医务人员等专业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经定向评价取得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在定向使用岗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离开相应岗位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人民政府
优化岗位设置。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县及以下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总体结构比例可提高到1.8︰4︰4.2。县属事业单位工作满30年且仍在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岗位;边远山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5年且仍在边远山区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岗位;尚未取得资格的,应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参加竞争推荐。扩大农村教师、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引进人才及全科医生可应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各县人民政府
完善编制管理。全市统筹2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专用事业编制,专编专用、人退编收。盘活现有编制资源,通过本级事业单位编制总量调剂使用,互补余缺,积极引进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核定事业编制+人员总量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同岗同级同酬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可按规定进行交流。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激发人才活力,强化激励保障导向
增加薪酬收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边远及山
区绩效工资水平和专业技术人才待遇。按照“三类五档”标准体系,分年提高边远山区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全市统一标准。针对我市边远山区高级人才建立专项奖励制度,奖励所需资金按3:7比例由市、县共同承担,奖励的具体范围对象、考核评价办法及奖励档次标准由市人社、财政部门参照省里做法会同相关县研究确定。对边远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上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15%,同时,在内部分配方面予以倾斜。继续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等政策,对在艰苦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倾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人民政府
提升保障水平。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体系。在各类人才表彰奖励中,增加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和入选比例。对边远山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在享受现有医疗保健待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或实行相应货币化补贴;在公积金贷款上可享受优先审批的待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人民政府
深化关爱服务。建立联系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制度,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定期开展慰问休假考察等活动,切实改善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培训、医疗保障、居住、子女就学、文化需求等条件。建立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定期交流机制,对在边远山区工作累计满20年且表现优秀的,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安排到县级单位或离家住地较近的乡镇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边远山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边远山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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