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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8-02-08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8年各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及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是各县人民政府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17年开始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县人民政府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要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加强补充耕地的水利灌溉设施和土壤质量建设,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加大补充耕地中的水田比例,提高补充耕地新增粮食产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县人民政府要在省、市直有关部门安排的直接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项目的基础上,对其他具备条件的专项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增加投入,补足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缺口。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水利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

二、科学编制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各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履行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自觉性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积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发改、经贸、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保、海洋渔业、农业综合开发、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综合考虑辖区基本农田现状、建设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下达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分解下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地块,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要向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山垅田复垦改造倾斜。

各县人民政府应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备案。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对补充耕地中的水田面积超额完成的,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对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辖区,相应追加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

市国土局负责组织财政、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按照各县人民政府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既定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每季度定期对各辖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并按规定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

对未按实施方案进度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或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辖区,允许以有偿调剂方式受让其他辖区超额完成的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或高标准农田建设未达到要求,且未整改到位的,以及未通过有偿调剂方式补足指标的辖区,除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各部门涉农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附件:2018年莆田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补充耕地任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总任务

总任务

其中:有关部门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项目建设任务

其中:需补足的任务

其中:补充水田任务

其中: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

小计

国土资源

水利

农业综合开发

仙游县

1370

668

42910

100

12028

5628

2900

3500

30882

荔城区

360

176

8815

225

7572

1872

5700

0

1243

城厢区

790

385

6009

225

1952

1152

0

800

4057

涵江区

850

415

15512

225

4052

2352

0

1700

11460

秀屿区

490

239

30776

225

8496

3696

3800

1000

22280

北岸

240

117

4378

0

1300

1300

0

0

3078

湄洲岛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100

2000

108400

1000

35400

16000

12400

7000

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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