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5项市级权责事项的通知
2018-02-08
各县经信局,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本委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规章的决定》和《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市经信委等部门25项市级权责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对应取消5项权责事项,请各科室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一、行政处罚事项
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信息系统工程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未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将承包的信息系统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监督检查事项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文件的监督检查;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主体执业信用的监督管理。
附件:龙岩市取消的权责事项清单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