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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2-08

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省科技厅将对2013年未通过评估需整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范围

2013年未通过评估需整改的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验收评估材料

1.《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整改情况验收申请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情况验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文件,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条财处。

2.根据《验收申请书》内容完成验收评估汇报PPT,答辩时自带U盘播放。

三、验收评估方式

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验收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每个省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验收评估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

四、验收评估时间

验收评估将于2018年3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有关验收评估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条件财务栏目下载。

2.对逾期不提交验收评估材料、弄虚作假拼凑材料等情况,将撤销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格。

地址: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邮箱:365806690@qq.com

附件:1.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期整改验收评估名单

2.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整改情况验收申请书

3.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情况验收申请书

江西省科技厅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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