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建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通知
2018-02-09
瓯政综〔2018〕11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建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了经济增长、民生改善、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为确保目标落实,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全力推动新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四富四美”新建瓯和滨江生态园林城市,全力推进新时代建瓯绿色发展、赶超发展。要求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真抓实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