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
2018-02-11
(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2月6日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保证困难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