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8-02-11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完成了《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成立了验收组,于2018年2月5日在郑州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新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翟志峰
联系电话:0371-68327617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