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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屏南县甘棠乡漈下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2018-02-12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屏南县甘棠乡漈下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屏南县甘棠乡漈下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紧密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远近结合、保护发展并重,符合漈下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有利于促进漈下历史文化名村可持续发展。

二、屏南县甘棠乡漈下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悠久,崇文尚武之风盛行,村中墙垣环绕、街巷纵横,明清古建依山沿溪布局,祠堂、寺庙、城楼、廊桥、路亭、驿道等历史遗存一应俱全,共同构筑的“臼”字形村落格局保存完好,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漈下建筑群”为代表的地域特色建构筑物建造技艺精湛,营造体系演进脉络清晰,是研究闽东山区传统村落营造和建筑风格演变的经典样本;以传统武术、马氏仙姑信仰文化、甘国宝文化及红色文化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是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漈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为北至羊踶道北端,南至漈下村委楼,东至环山路,西至合壁堂西侧兴文路,总用地面积7.9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北至凌云寺,南至南山台,东至后门山原始森林边界,西至漈下大路,总用地面积28.96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北至文笔峰山脊线,南至黄坑北侧龙漈溪,东至后门山山脊线,西至马鞍山山脊线,总用地面积154.34公顷。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漈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屏南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要求,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漈下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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