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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法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及<长沙市自然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文件解读

2018-02-12

近日,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法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及<长沙市自然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清单》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扬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6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梳理形成了《措施清单》

二、《措施清单》主要内容

《措施清单》共分五个部分。

惩戒对象。包括23个国家相关部门已签发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惩戒对象。

实施方式。主要是发起联合惩戒的部门定期提供失信惩戒名单信息,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通过联合奖惩系统获取惩戒对象信息,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规范失信责任主体名单,相关单位应做好惩戒措施执行情况汇总和台账管理。

工作保障。主要是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提供单位要及时明确惩戒对象认定办法,定期发布名单。市级相关单位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报。

宣传引导。包括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信用长沙”网站向社会曝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

其他事项。包括国家发布新的联合惩戒备忘录时,及时更新和补充。

三、《措施清单》出台意义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和反面惩戒,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措施清单》的制定,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具体体现,对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财金处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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