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8-02-12
平潭综合实验区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相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依法确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权责事项17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权责事项2项。
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特殊情形或跨区域问题,省级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附件: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权责事项清单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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