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等事项
2018-02-12
2月1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工作方案等事项。
会议指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严格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负面清单,制定完善配套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开发活动的严格管控,严禁实施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同时,进一步跟踪负面清单的执行情况,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
会议指出,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关系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牧区的长远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研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是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进一步解决好“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