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2018-02-13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2018022411165955542.doc 海关总署 标准 加工贸易 电解铜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