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函〔2018〕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8月10日-8月31日,省“双护双促”督导组及市检查组对我县开展执法行动,检查发现我县砖瓦企业大多采用简易轮窑、土窑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二氧化硫,严重污染环境,属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企业。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对简易轮窑、土窑落后产能实施淘汰。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6月3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关闭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同时对所关闭企业实行平窑让地,并拆除电力设施及机械设备。
二、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的摸底登记工作,报送到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阶段。召开砖瓦简易轮窑、土窑关闭工作专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各镇、各部门、各生产企业职责,核实企业相关证照及生产工艺,明确企业关闭时间表,对拒不执行的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业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强制拆除。鼓励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在实施阶段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对有实施转型升级意愿的企业,办理相关证照实行绿色通道。
检查验收阶段。由县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彻底、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镇由县环委会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由领导小组组织督办。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新县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以及各相关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
明确各自责任。各镇为所辖区域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协助镇做好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完成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任务。
县经信局负责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关闭整治工作的总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对新办新墙材企业进行项目立项。
县国土局负责审核并查处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违法用地、取土及无证开采行为,对关闭的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注销用地许可证,并配合各镇做好强制关闭工作,负责组织关闭后的场地复垦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查处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违反环保法规的违法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对政府作出的关闭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撤销、注销、吊销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图审、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把关工作,对继续使用简易轮窑、土窑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通过设计审核,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各镇查处违规使用简易轮窑、土窑企业的行为。
县质监局应加强对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杜绝无产品合格证、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简易轮窑、土窑企业生产企业整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或使用暴力抗拒执法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打击查处。
县安监局负责协助整治工作,对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县供电公司负责切断关闭的简易轮窑、土窑企业生产企业的电路,拆除供电设施,闭止供电。
强化协调督办。各镇每月25日前向关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整治情况,关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及关闭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过程中闭止制砖、拆除设备、闭火熄窑、停止营业、拆窑平基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政府督办室全程跟踪督办,每月通报关闭企业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关闭任务的镇和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整治进度表
附件1: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新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前友政府办副主任
李细禄县经信局局长
胡文省县国土局局长
王贤国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袁永德县经信局副局长
石艳芳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朝亮县国土局总工程师
周康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新淼县工商局副局长
柯昌元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新树县质监局党组成员
罗昶县公安局副局长
柯志农 县安监局副局长
柯于洲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 萌 新港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骆名勋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柯昌平 城东新区党委委员
冯先春 富池镇副镇长
杨 赞 黄颡口镇副镇长
梁庆华 白沙镇党委副书记
石教稳 浮屠镇党委委员
王 晖 三溪镇党委副书记
赵前锋 王英镇副镇长
汪承钻 龙港镇副镇长
易 蔚 洋港镇副镇长
张恒星 排市镇副镇长
陈海南 木港镇党委委员
柯贤才 枫林镇党委委员
潘晓亮 兴国镇副镇长
管扣华 军垦农场党委副书记
曹 捷 荆头山农场党委委员、副场长
陈绪栋 半壁山农场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由袁永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阳新县关闭淘汰简易轮窑土窑生产企业整治进度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序号企 业 名 称整 治 进 度存 在 问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