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实体零售企业结构调整步伐,创新发展方式,扩大有效供给,增强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
(一)打造县域商贸中心圈。加强大中型商业设施建设,有序推动核心商圈发展。一是打造百货大楼、井陉商厦、明珠商城、华盛超市、维明百货、中心市场等已有较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改造提升和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二是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完善以万瑞福综合商城为龙头的滨河华府商业街区,建设际华3502综合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加快陉山广场建设进度。到2020年,打造形成3--4个集购物、餐饮、住宿、办公、娱乐、生活体验等功能于一体,且设施完善、特色鲜明、方便快捷、消费集中、体现井陉文化因素的特色商业街区。建制镇分别培育1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商业街区,引领带动实体零售提档升级、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住建局、文广新局,有关乡镇)
(二)完善城乡便民网络。一是引进省市有影响的大型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来我县建超市、办连锁店,建设城乡协同的商品流通体系;二是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设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三是推进便民早餐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到2020年,建设完成3--4个县城区便民早餐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邮政局、文广新局、住建局)
(三)调整商品供给结构。一是引导经营业态雷同、功能重叠的商场、超市、家居市场适应消费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改变千店一面的现象。二是鼓励现有较大型商业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邮政、物流、金融、市政等对接,拓展终端服务网点和便民增值服务。三是引导企业参与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邮政局)
(四)拓展服务消费领域。一是在商场、超市增加休息区、阅读区、上网充电区、免费WIFI及餐饮、娱乐、健身等服务设施,加强与顾客的交流,满足一站式消费需求。二是鼓励实体零售、餐饮企业采取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激发市场活跃程度,促进消费增长。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文广新局、宣传部、旅发办、发改局)
(五)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一是继续打造夜经济品牌。集中体现餐饮、购物、娱乐、文化、健身等诸多方面,不断适应居民夜生活需求。二是以大型商贸综合体、商场为重点,引进VR体验、艺术展馆、电竞娱乐、主题咖啡等业态,搭建体验中心、生活中心、社交平台,满足个性化、定制化、体验式消费需求,由传统销售场所向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交体验中心和公共服务载体转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住建局、文广新局)
二、创新零售发展模式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支持优势实体流通企业通过参股、兼并、合作、合资等方式,提高自身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贸流通企业。二是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推进采购分销、用户需求分析与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共享,有效发挥供应链协同优势,增强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统一分销能力。三是鼓励小微流通企业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经营特色,发展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四是组织县域特色产品、品牌产品开展供需见面会,并通过媒体宣传、参展参会、利用互联网等方面,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新型载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局)
(二)创新企业运营模式。一是开展零售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增加有效供给,盘活存量资源,补齐发展短板,降低流通成本。二是鼓励并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模式,加快从零售商向零售商与制造商融合转型,增强对商品购销渠道和品牌价格的控制力。三是鼓励零售实体企业调整经营结构,由传统销售向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转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三)发展绿色低碳流通。一是创建绿色商场。到2020年,全县绿色商场至少要有1家,零售业万元销售额能耗降低10%以上。二是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推广节能、节水、环保技术设备,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改造。三是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支持企业建设节能型仓储设施,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各乡镇)
三、促进跨界融合发展
(一)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动实体零售向O2O互动融合发展转型。一是支持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县域自有平台1小时商圈等模式创新、有交易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络购物平台建设。引导互联网企业与实体店合作,推动线上交流互动、引导聚客、精准营销等特点和线下真实体验、品牌信誉、物流配送等优势相互融合。二是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建设无线网络环境,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三是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发展线上业务,通过线上线下共享商品库存、物流配送等资源信息,培育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型零售企业。四是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利用已建成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服务站,进一步发挥其作用,促进农村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完善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发改局、科技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联通公司)
(二)促进跨行业联动。一是积极参与石家庄市商务局举办的“农超对接”洽谈会及农产品展销会,推广“超市+基地”等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提高直采直供直销比重,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二是加快实体零售与其他服务业融合,打造“商旅、商文”结合的协同发展格局。三是推进实体零售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共同开发消费金融产品,促进精品家居、家电等高端大额商品销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农林畜牧局、文广新局、金融办)
(三)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扩大零售业对外开放,着力引进省内外知名零售商到我县投资发展,通过引进资金、技术、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提升和扩展我县零售业服务水平。支持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发展进口商品体验中心、免税店,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满足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
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一)优化商业规划布局。坚持规划引领,要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把握开发节奏,科学配置商业资源,推动商业与人口、交通、市政、生态环境等因素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坚持公平竞争。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维护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竞争内容的规定,严格制定歧视性收费标准和歧视性价格,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格局。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机制。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四是督查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重点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局、商务局)
(三)健全商业诚信体系。一是探索建立实体零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应用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促进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商。二是大力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信用意识,营造诚信经商的良好氛围。三是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法在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中对失信企业的经营行为予以限制和禁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一是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发挥社会服务力量,及时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制约和问题,提供市场拓展、电商运用、培训、信息资讯等服务,助推零售实体创新发展。二是加强零售企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增强决策服务的针对性。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四是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人社局、统计局、文广新局)
五、完善扶持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按照“放管服”和省市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不断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建设更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在保障公共安全情况下,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和户外营销活动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开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务局)
(二)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的通知》(石政发〔2016〕16号)等政策,促进实体零售企业降本增效。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金融办)
(三)加强财政融资支持。积极争取和利用好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发展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改造、标准化建设、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拓展海外市场等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局)
(四)抓好创新转型示范。要推动工作措施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中的组织协调和资源信息优势,通过市场化手段,组织开展各类促销、宣传、研讨、品牌创建等活动,推动商文、旅、体、娱跨界融合。树立企业创新典型,在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物流等业态,分别树立创新转型典型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引领创新转型,促进实体零售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电视台)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大胆开展工作,确保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取得成效。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