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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的通知

2018-02-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提供法制服务保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发〔201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主讲单位(详见附件)

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安排学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简介、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督及违法建设案例解析、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要求

(一)主讲单位要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主,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和准备学习内容。要结合执法中的案例,以案说法。

(二)讲课由各单位行政正职主讲。各单位要确定撰稿人,认真准备讲课稿。区政府法制办要组织撰稿人进行培训、指导,确保讲课质量。

(三)讲课内容要制作成幻灯片辅助讲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制作成视频播放,每讲时间不超过10-15分钟。幻灯片要求用仿宋三号字体、蓝底白字、格式规范;画面要求简洁,不超过三种颜色,突出主题;涉及数字比例分析的,要用饼图或柱状图形式表示。

(四)各单位于2018年2月底前把讲课稿、幻灯片或者视频电子版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审稿(区政府楼1006房间,联系电话:89350485,联系人:许娜)。讲课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区政府法制办还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六)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要有专门的学法记录本,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并将本单位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于2018年2月底前书面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工作,区政府将把各单位落实此项工作的情况纳入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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