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购买2018年英国、德国、捷克投资促进小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今年5月省商务厅英国、德国和捷克投资促进小组在英国、德国和捷克的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省商务厅英国、德国和捷克投资促进小组在英国、德国和捷克的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小组在英国、德国和捷克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团组构成
因公出国6人,其中省商务厅1人;其余4人为因私出访,整个团组共10人。
行程
第一天 5月2日 星期三
08:30-10:10 东方航空MU2019武汉-上海
13:20-18:40 东方航空MU551 上海-伦敦
上午:搭乘国内航班前往上海。
下午:搭乘国际航班前往英国伦敦。
第二天 5月3日 星期四 伦敦-牛津
上午:拜访北伦敦商业和企业联合会,举行湖北与伦敦企业推介会,介绍我省投资环境,并邀请客商参加2018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下午:乘车前往牛津,拜访英中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推动湖北协企联盟实业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就贸易和投资实现项目对接。
第三天 5月4日 星期五 牛津-伦敦
上午: 乘车前往伦敦,拜访英国TheHut集团,与宜昌三峡云计算有限公司就网络数据处理与存储、信息安全等主题展开探讨,积极开拓欧洲市场。
下午:拜访伦敦市政府,了解掌握当地政府部门对伦敦市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为推动我省贸易流通、投资管理借鉴有效经验。
第四天 5月5日 星期六
10:50-13:40 英国航空BA992 伦敦-柏林
上午:搭乘国际航班前往德国柏林。
下午:实地调研戴姆勒奔驰柏林分公司,就汽车轻量化、智能化和新能源化产业项目对接,推动湖北厦工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与其资本、技术、管理合作。
第五天 5月6日 星期天 柏林
上午:实地调研德国零售商LIDI集团,了解柏林零售业贸易发展情况,为促进我省零售企业水平借鉴有效经验。
下午:实地调研柏林-中国商品交易中心,深化总结交流成果,探讨如何推进随行企业与当地企业加强合作。
第六天 5月7日 星期一 柏林-科特布斯
上午:拜访柏林市政府,与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BMZ座谈,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介我省优异的投资环境。
下午:乘车前往科特布斯,拜访IHK工商会,举办鄂德企业对接会,推动湖北中盛电气有限公司与德国库卡公司合作,构建双边贸易平台,构建长期交流机制。
第七天 5月8日 星期二 科特布斯-布拉格
上午:乘车前往捷克布拉格。
下午:拜访捷克发展局联合会,举办鄂捷企业推介会,襄阳、荆门、宜昌市招商局介绍经济发展情况,就工业机械制造领域,推动跨境合作,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第八天 5月9日 星期三 布拉格-梅尔尼克-布拉格
上午:乘车前往梅尔尼克,拜访梅尔尼克商协会,襄阳、随州市招商局介绍我省投资环境,寻找商机,就现代农业项目加强合作。
下午:拜访梅尔尼克市政府,就捷克政府部门对我国企业“走进来”的相关政策措施,探讨如何推进随行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
第九天 5月10日 星期四
21:20-18:35+1 东方航空MU786 布拉格-上海
上午:拜访布拉格投资促进署,推动随州市、湖北协企联盟实业有限公司与捷克爱格富公司就食品深加工领域开始项目对接。
下午:前往机场,搭乘国际航班返回国内,第二天抵达上海。
第十天 5月11日 星期五
21:40-23:45 东方航空MU2544 上海-武汉
晚抵上海,转乘国内航班返回武汉。
服务内容
团组从武汉出发到入境武汉期间的所有行程安排,含:签证费、机票费、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公杂、保险及其它不可预见服务。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大型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从武汉出发到武汉入境期间的经济舱机票费;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
保险费用;
服务费;
开具票据的税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7天,请有意向承接此次服务的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递交密封的匿名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2:0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它要求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付款方式
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1人,不包含其他出访单位及企业,且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合同签订后中标者可与其他出访单位及企业协商服务合同。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
联系人:魏锋
电话:027-85748375
邮箱:15619054@qq.com
传真:027-85773924
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