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2018年统计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统、改革兴统、质量立统、科技兴统和服务促统,以提升统计服务为目标,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中心,扎实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落实好《福建省统计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二是贯彻落实好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查优化方案》,确保“四下”调查业务分工调整工作有条不紊;三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部署,落实好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改革、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和服务业统计改革,做好民营经济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加强正统网维护工作,扎实推进新经济统计调查。
夯实统计调查基础。一是提升常规统计数据质量。严格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建筑业、贸易、服务业、投资、能源等各项统计常规调查。强化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审核,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责任制,加强投资项目库核查工作,加强以GDp为龙头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工作。继续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总结表彰,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R&D调查、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文化产业调查等;三是继续夯实统计基础。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县、乡加强人员配备;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强化对部门统计管理指导与合作,提高与部门统计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共享,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部门信息沟通工作;加强对统计对象的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工作。
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早、做实、做细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阶段工作,切实抓好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办公用房落实;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扎实开展普查试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工作;
着力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做好预警预判。及时开展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继续做好主要统计指标预判预警,努力增强统计分析的前瞻性、预警性、时效性;二是深化重点课题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为主题,加强统计数据深度挖掘与调查研究,准确反映经济发展趋势,加大建言献策力度,提高统计分析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充分利用 “中国龙岩”“龙岩市统计局”网站和“e龙岩”“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数据解读,使得公众获取统计信息的渠道更加丰富、便捷、高效,初步形成了社会共享统计成果的良好局面。
扎实推进统计法治。一是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介加大法治统计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切实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执法检查规程、企业统计信用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实施统计执法下管一级,落实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继续开展对县、乡的统计监督检查,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升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覆盖面。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实施“全员素质工程”。加强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质培训,深化干部轮岗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组织好统计干部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学法考试等;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 “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不良习气,树清风正气”教育,结合巡视内容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四是切实落实挂钩帮扶职责,继续做好连城县曲溪村、武平县上赤村、漳平市坑源民族村及新罗区莲心社区的扶贫攻坚、驻村、党建挂钩和平安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