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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出台15条措施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0-03-19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

二是依法侦办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处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

三是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依法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

五是简化行政案件办理流程。

六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

七是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加快“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升级“海南警民通”和“智慧警务便民服务站”,逐步实现公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通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

八是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监管规范化。

九是简化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制;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十是通过减免办事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优化民营企业服务管理事项程序。

十一是提供警务便民自助服务。在公安服务窗口、政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警务便民自助终端设备,为群众办理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业务提供24小时服务。

十二是简化集体户审批流程并压缩审批时间。对单位等申请立集体户的,由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十三是畅通出入境证件办理急事急办“绿色通道”。

十四是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申请指标条件和数量,鼓励引导企业、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十五是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缴纳税费、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实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只需现场或互联网选取车牌号码后,即可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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