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散花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通告
2018-02-24
为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长江散花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3月1日起,长江散花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
二、在规定的禁捕范围内,所有捕捞船只、网具等都必须上岸,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
三、所有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全面禁捕规定,凡违反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予以刑事处罚。
四、对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3-4232658, 0713-4230656。
六、本通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浠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