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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田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2-24

罗政办〔2018〕11号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田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罗田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4日 罗田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为顺利完成我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完善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科学确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决策权,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需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在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后,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畅通与利害关系人的沟通交流、意见听取渠道,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选取部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围绕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总体情况、设定的主要措施执行情况、民众反馈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执行效果总体评估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探索推进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以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完成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断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开展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座谈会精神,坚持试点先行、严格依法、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在凤山镇开展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清理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继续规范和完善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目录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扩面工作。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现更加公正、公平、公开执法,不断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监管。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监管体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服务,实现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执行覆盖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雷霆行动”升级版,突出重点整改任务。完成县环保监测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对生态保护红线二类管控区实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初步理顺执法体制,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和执法范围,确保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基本到位。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积极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重点督查财政预决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等信息数据资源整合、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等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规范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备案制度,未经法制备案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实现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政府法律顾问“9511”工程,即市、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分别不得少于9人、5人、1人、1人,实现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将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改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的“行政复议局”相关工作。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复议工作人员,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严格从业资格管理,实现“专人专事”。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保障行政复议办案工作经费。落实县政府行政复议县长审案制度。按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县长审案”,推动“县长审案”常态化、规范化;逐年加大法律专家、律师、学者等社会人员担任案审专家比例,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完善诉访分离制度。严格依法甄别,坚持将涉法涉诉请求与信访事项区分开来,把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请求导入司法程序,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仲裁等法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缓解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政府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建立政府领导学法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利用“12.4宪法日”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考评制度。县政府把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个别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手段,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明确专门股室和人员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县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三是防范政府法律风险,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要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四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体制,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补齐工作短板。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步伐,督促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三是加强政府法制基础建设。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应设立法制机构,配备法制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和装备保障,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等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将适时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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