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的通知
有关旗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及补助资金分解
旗县区
作业面积任务指标(万亩)
其中:
补助面积任务
指标(万亩)
补助资金
(万元)
土右旗
15
6
150
固阳县
6
3
75
达茂旗
5
2
50
东河区
4
2
50
合计
30
13
325
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自治区统一确定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25元/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补助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没有漏耕,深浅一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旗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积极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投资配备深松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旗县区实施方案应争取以政府文件印发,报市农牧业局备案,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用于工作经费、补贴购买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和扩大作业规模等。
三、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检查
广泛深入宣传农机深松整地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旗县区要建立完善制度,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四、规范档案建设
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人工复核抽检记录、作业单、作业合同、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档案建设与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分门别类、规范建设,内容齐全,经得起查证,基本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五、落实进度报送
实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2018年3月至12月,补助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每月25日需填报“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附表7,见附件),无进度需零报告;6月30日前,需报送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文字材料。以上材料和进度表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市农机科。
联系人:张剑茹;联系电话:0472—5256027(传真)邮箱地址:nmbtnjk@163.com。
附件: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下载)
包头市2018农机深松整地补助通知1.doc
包头市农牧业局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