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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2-26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县经信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7年市级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资金项目:统计快报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项目,统计年报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项目,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奖励项目,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

二、奖励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按照《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的规定申报。各县经信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经汇总初审后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经信委,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经信委、财政局。

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交由当年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优选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提供的审计报告一式二份。

四、申报时间:统计快报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项目,统计年报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项目于2018年3月15日前上报;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奖励项目,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于2018年4月16日前上报。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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