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2018-02-27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北京市定价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