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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收费报告和报送2017年度收费情况工作的通知

2018-02-27

莆市价〔2018〕12号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2017年新修订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精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收费公示、收费报告和收费评估等制度,现就2018年度收费报告和报送2017年度收费情况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报告对象

市直单位、驻莆省属单位,湄洲湾北岸、湄洲岛各收费单位均为市本级收费报告对象。县区收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收费信息。

二、2018年度收费报告工作

1、请各主管单位组织本单位、本下属收费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2018年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填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报告表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各收费单位要在2018年3月底前将报告表、批准收费的文件、收费公示牌照片分别报送市物价局收费科、市财政局综合科。

2018年度内有新增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变化的,收费单位必须在收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主动向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做好收费公示牌和门户网站收费公示的更新和维护。

2、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认真核实各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和公示情况,通过莆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将市属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财政部门不提供财政票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二、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送工作

1、各收费单位应对本单位2017年度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觉纠正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各收费单位要认真填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报告表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底前分别报送市物价局收费科、市财政局综合科。

三、工作要求

1、目前已停止或取消收费,但2017年度内有收费的单位一样须填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2、为避免收费数据重复统计,各收费单位只要填报本单位直接向缴费者收费的数据,不要填报从其他收费单位提取或分成的收入数据。

3、《_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_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_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及“阳光价费”公示栏格式的电子表格可通过莆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2694011

附件:1、2017年度公布的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2、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3、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4、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5、阳光价费公示牌

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1:

2017年度公布的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市教育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莆田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税务学校、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市机关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市技工学校;市艺术学校、市公安局、莆田市学园公证处、市法院、市民政局、市婚姻登记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福泉高速公司、莆秀高速公司、湄渝高速公司、莆永高速公司、沈海高速公司、莆田海事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市食药监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莆田海关、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市价格认定局、莆田市无线电管理局、市二轻联社、市经信委、市委党校、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老年大学、市委宣传部、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档案局、各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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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单位负责人:

附件3:

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收费项目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

及文号

收费金额

支出金额

单位负责人:

附件4:

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社会团体□其它单位

单位人数

总人数:其中,在编:聘用人数:

收费情况

收费总体情况

1.全年收费总额:万元

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其它收费

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其它收费

4.票据使用:□财政票据数量:

□税务票据数量:

□其他票据数量:

5.上年度是否参加评估:□有□无

6.上年度评估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

7.年度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或免征以及标准降低或提高情况:

收费执行情况

□增加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免征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降低标准项目名称:

原标准: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提高标准项目名称:

原标准: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8.收费公示:□有□无

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是□否

单位负责人:

附件5:

阳光价费公示牌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说明

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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