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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18-02-28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变化情况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4项和新列入保留15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新列入保留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

务事项目录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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