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俄罗斯小麦和匈牙利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8-03-01 2018年第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基础上,经与俄罗斯、匈牙利检验检疫部门协商,我局对外分别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邦小麦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关于匈牙利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我国进口检验检疫要求(附件1、2)的俄罗斯小麦和匈牙利玉米输往中国,质检总局2016年第8号公告中“进口俄罗斯小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作废。 匈牙利 俄罗斯 小麦 检验检疫 植物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