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 2018-03-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境外投资 敏感 目录 计划单列市 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