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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8-03-01

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宣传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环境,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局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党的十九大以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省、市各级、各部门的落实举措;

寄递物流、公共交通运输、危爆易燃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人们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教育管理、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有效做法;

平安志愿者、网格管理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开展全民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宣传形式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视频有影;

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部署在出租物业单位开展综治宣传,利用出租物业单位的广播、LED屏开展综治宣传,向消费者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开展一次进社区宣传活动。深入综治挂点社区,指导、参与社区的综治宣传活动。

参与全市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市、区、乡镇四级综治集中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突出综治宣传氛围;

量化宣传指标。按照每个基层单位1条宣传标语、一个宣传栏、领导上一堂安全稳定教育专题课、发放一批综治宣传资料的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方案、总结、统计表格、图片于3月31日前报市商务局综治办。

联系人:周轶斌 ,电话:83884226。

附件一:

宣传标语

1、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平安南昌

2、创一流治安环境 让平安与发展同行

3、织“天网”布“地网” 平安建设有保障

4、携手同心抓防范 共建共治创平安

5、法治是和谐的前提 平安是社会的根本

6、强基固本重防范 落实责任保平安

7、建设平安南昌 共创和谐社会

8、平安南昌 人人有责 南昌平安 人人共享

9、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 高效实施精细化服务

11、搭建综治中心平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2、平安是最大的效益 和谐是最美的环境

13、群策群力破难题 创新创优补短板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附件二:

综治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单位:

宣传形式数量宣传标语宣传栏LED广播安全教育课受教育人数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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