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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7号)

2018-03-02

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2〕5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2〕121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管理单位,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络。

健全消防管理机构,做专街道办事处“大网格”。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委会在各街道办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由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办、安监局、社区警务中队、工商分局、教育局、治安巡防队、办事处专兼职消防队、社区等为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防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本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措施。

发展壮大一线消防管理队伍,做强社区“中网格”。各社区要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由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

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做实片区、单位“小网格”。各社区要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形成责任片区。指派社区居委会委员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整合资源,夯实基础

各街道办事处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充分整合资源,壮大防控力量,为基层消防管理提供强力支撑。

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责任。街道防委会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社区要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小网格”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消防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网格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对所管辖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办事处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要不断推进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安消防一体化,推动城乡治安巡防队承担防火检查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将消防工作列入保安培训和上岗考试内容,推动保安队伍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全力做好消防工作。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消防文员定期联系指导制度,帮助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消防管理工作。要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经济发达的行政村要组建志愿消防队,承担辖区消防管理职责。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办、行政村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时要根据需要增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点。小商场、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区域和商业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治安巡防队,要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灭火装置的电动巡逻车、摩托车等;其他区域的治安巡防队巡逻车要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要利用城市街道、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积极依托街道平安建设网,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平台,提高基层消防工作动态管理水平。

三、完善机制,提升水平

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基层消防管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网格化检查排查机制。街道办事处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要每周组织居委会和村“两委”委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小网格”内的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发动基层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建立隐患移交处理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报告上级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限期整改并挂牌督办。

建立网格化宣传服务机制。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要继续在“九小”场所推行消防标牌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安、巡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每天要结合消防巡查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建立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搭建调度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消防部门要将基层防控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制定联合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其开展专业训练,每季度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实行分包制度。要建立逐级分包制度,细化责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大网格”,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防委会负责人分包“中网格”,村“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委员分包“小网格”,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专门人员定点联系街道、社区、行政村,督促指导工作开展。

部门齐抓共管。公安、消防、综治、安全监管、农业、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并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严格督导检查。区政府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务督查内容,制定达标验收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要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将街道办、社区、行政村的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抓牢、抓细、抓实,进一步夯实全区消防工作发展基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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