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浦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机关各办:
现将《双浦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双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西湖区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奋斗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和小城镇长效管理,补齐美丽乡村和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短板,提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和推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细落小,坚持循序渐进,围绕“美丽西湖”行动,对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村社和袁浦小城镇、周浦小城镇综合整治涉及村社,全面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四大文明行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环境更加优美、人际更加和谐、治理更加有序、风尚更加文明,努力做到“平时和创建一样,农村和城市一样”,把美丽写在双浦大地上。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不落地
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共同维护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洁净环境。
1、摒弃乱丢乱扔。要求居民不乱丢乱倒垃圾;不向河道池塘倒垃圾;不随意焚烧垃圾;开车或乘坐车辆时不向车窗外抛洒垃圾;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等;外出或在公共场所没有垃圾桶时,能自觉收集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
2、落实门前责任制。要求居民自觉保持住宅室内清洁、房前屋后庭院整洁、周边通畅。要求街道边的经营户自觉维护店铺周边卫生洁净、绿化完整、秩序井然。
3、推进垃圾分类。村社要积极创造垃圾分类投放、处理条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居民根据实际进行垃圾分类。
(二)出行讲秩序
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居民意识、规则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为目标,开展“出行讲秩序”行动,共同创造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1、机动车开车守规章。完善美丽乡村和小城镇交通标志标线,增设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越线行驶,不违章停放,不乱鸣喇叭,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倡导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2、非机动车文明行驶。教育与引导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骑车带人、不乱停乱放。
3、行人文明过马路。教育与引导行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栏。
(三)办酒不铺张
以摒弃陈规陋习、遏止铺张浪费、推进移风易俗为目标,开展“办酒不铺张”行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等场地,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庆俭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文明健康之风。
1、倡导婚事新办。宣传教育与机制建设相结合,领导干部、党员团员要带头示范,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等形式简约、富有意义的婚礼,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
2、倡导丧事简办。宣传引导、专项治理与自治自律相结合,坚持依法殡葬,提倡厚养薄葬、文明治丧,反对违规安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杜绝治丧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破坏生态环境、败坏社会风尚。
3、倡导节庆俭办。提倡文明过节、节俭办节。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要因地制宜引导居民摒弃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的过节陋习,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节日新风。
(四)邻里讲和睦
以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为目标,开展“邻里讲和睦”行动,共同培育敦亲睦邻、淳朴和谐的文明风尚。
1、培育百姓好家风。大力倡导居民家庭立家训、亮家训,引导广大家长言传身教,科学教子,建设文明家庭,弘扬好家风,促进亲人相亲相爱,推进好家风代代相传。
2、推行文明公约。围绕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科学生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大力倡导制定各具特色的公约、规范、守则,并以宣传橱窗等形式,设立在醒目位置。大力推行乡风评议、文明劝导等机制,推动形成守约光荣、违规可耻的导向和氛围,以规约律己律人。
3、推进志愿服务。村社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通过组织推动与引导民间自发等形式,组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善行义举,引领社会新风。
三、工作步骤
2018年2月底前,制定方案、宣传引导阶段。制定行动方案,在全镇进行部署,相关村社形成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同时,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强抓意识形态,借助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推进阶段。以整治完成的袁浦小城镇、周浦小城镇为试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制定和实施长效管理办法。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分批推进阶段。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在双灵、灵山、湖埠、下杨、周富、杭富等6个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村社开展“星级文明户”和“美丽庭院”评选活动。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面推广阶段。在东江嘴、外张、吴家、小叔房、板桥、新浦沿、白鸟、桑园地、杭江等9个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村社,开展“星级文明户”和“美丽庭院”评选活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巩固长效阶段。研究和制定全域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积极争创全省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示范乡镇。
四、工作要求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开展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是加快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是实施“美丽西湖行动”的有效途径。各涉及村社是文明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同部署、齐步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抓好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将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落到实处。
把握重点,循序渐进。要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针对村、社区在环境、秩序、人际、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和提升村规民约,全面推广“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挖掘和培育模范典型,并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居民的社会行为,促进居民培养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在西湖报、“美丽西湖”微信公众号、西湖网、“美丽双浦”两微平台等区镇两级宣传阵地要加大专题宣传力度。各村社都要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利用电子屏、墙绘、宣传墙等载体,开展“讲文明、懂礼仪、守规则”教育。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基层宣讲,普及礼仪知识,倡导文明新风。大力宣传各类典型标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热情投身文明行动。
完善机制,坚持长效。要把文明行动列入美丽西湖行动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之中,通过推进文明村社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先进模范、“五老”人员、广大青年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积极探索路长、河长、楼长等制度,推动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取得实效,为打造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双浦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细则
附件
双浦镇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细则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自评分
考核得分
垃圾不落地
1
摒弃乱丢乱扔
居民不乱丢乱倒垃圾;不向河道池塘倒垃圾;不随意焚烧垃圾。
8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商业街道、巷道、河道各1条和1处公共场所。有居民乱丢乱倒行为,每例扣1分;成堆或成片散落垃圾,每处扣1分。
2
落实门前责任制
居民自觉保持住宅室内清洁、房前屋后庭院整洁、周边通畅。街道边的经营户自觉维护店铺周边卫生洁净、绿化完整、秩序井然。
6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商业街道各1条和1个社区。
发现居民房前屋后乱堆放,经营户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差的,每例扣1分;形成马路市场的,每处扣3分。
3
推进垃圾分类
创造垃圾分类投放、处理条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居民根据实际进行垃圾分类。
6
未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扣2分;未制定激励措施,扣2分;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扣2分。
出行讲秩序
4
机动车开车守规章
完善集镇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越线行驶、不违章停放、不乱鸣喇叭。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6
随机抽查1条集镇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扣3分;无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扣1分;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停车、不礼让等违法行为每发现1处扣1分。
5
非机动车文明行驶
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
6
随机抽查主干道1个路口2次完整红灯和100米路段15分钟,统计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数量,违法率每10个百分点扣1分,违法率高于50%该项不得分。
6
行人文明过马路
行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栏。
6
随机抽查主干道1个路口2次完整红灯和100米路段15分钟,统计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违法数量,违法率每10个百分点扣1分,违法率高于50%该项不得分。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办酒不铺张
7
倡导婚事新办
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带头示范,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扣1分;被媒体曝光,扣2分;随机问卷调查出有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情况的,每1例扣1分。
8
倡导丧事简办
反对违规安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杜绝治丧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破坏生态环境、败坏社会风尚。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扣1分;被媒体曝光,扣2分;随机问卷调查出有违规安葬、影响秩序情况的,每1例扣1分。
9
倡导节庆俭办
摒弃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的过节陋习。倡导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节日新风。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开展“我们的节日”群众性主题活动3次及以上,缺1次扣1分;随机问卷调查出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情况的,每1例扣1分。
邻里讲和睦
10
培育百姓好家风
倡导居民家庭立家训、亮家训,引导广大家长言传身教,科学教子,建设文明家庭,弘扬好家风。
6
随机走访集镇3户家庭。未立家训、亮家训,每户扣1分;未开展最美家庭、星级户等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扣3分。
11
推行文明公约
倡导集镇、社区、村、服务窗口制定各具特色的公约、规范、守则,并在醒目位置设立。
6
随机抽查1家窗口单位、1个社区、1处公共场所,随机问卷调查居民5人。社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未设置居民公约、行业规范等,每处扣1分。随机问卷调查和实地检查均发现未有设置的,每1例扣1分,最多扣3分。
12
推进志愿服务
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6
查阅资料,检查志愿服务站。未建立注册志愿服务队伍,扣2分;未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扣2分;未建立志愿服务站,或场地被占用,扣2分。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工作推进
13
工作机制
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机制,常态化推进。
4
未出台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扣2分;未纳入文明乡镇测评细则,扣2分;未建立长效推进管理机制,扣2分。
14
宣传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动宣传教育,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人人知晓,参与广泛。
6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1条和公共场所1个,随机问卷调查居民5人。主要街路、公共场所无相关公益广告内容,扣2分;居民不知晓文明行动,每查到1 人扣1分。
15
活动载体
广泛开展文明村社、文明单位、文明楼道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探索路长、河长、楼长等制度。
6
未开展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扣 3分;未建立路长、河长、楼长等制度,扣3分。
16
亮点工作
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小城镇文明行动,有特色、有品牌。
10
获得全国、省、市、区文明村社荣誉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美丽乡村和小城镇文明行动有特色,得2分;具体做法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媒体报道,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总体印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