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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8-03-02

津政发〔2018〕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34项。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抓好落实责无旁贷。各单位要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高质量发展为干事标准,按照工作分工,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涉及多个单位的,主责部门要敢于负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组织推动。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办成事的能力,全力抓好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遇到问题时,要以该不该做为前提,不该做的,要态度鲜明,坚决不做;该做且有条件做的,要抓紧去做;该做但有制约的,要主动进行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努力把事情干成。各区要展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信心、积极开拓进取,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始终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

三、强化督查评估。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中期开展评估、年底收官考核”的方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落实的过程管理,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估。

附件: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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