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解读
第一项:优化融资应急资金
一、政策内容
1.进一步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目前应急资金合作银行为武汉农商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2.在同等条件下,遵循时间优先、重点支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理安排企业资金需求,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续贷要求,进一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3.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的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
二、适用范围
武汉市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企业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公众号)申请使用应急资金,然后由资金管理平台协调相关合作银行办理。企业通过合作银行审核,确认予以续贷,由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函,并与合作银行签署委托还款协议书后,向资金管理平台提出申请。
2.审核。资金管理平台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资料。
3.使用。由资金管理平台向合作银行指定账户汇入相应资金,由合作银行进行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
4.收回。合作银行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同时,经借款企业委托或授权,合作银行负责将相应转贷资金足额划转至资金管理平台账户。如因解抵押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15个工作日。
5.资料归档。资金回收后,资金管理平台应将资金使用、收回过程形成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疫情期间如部分证明资料无法收齐,但不直接影响企业用款的,可先使用,待后期补交。
四、办理材料
1.武汉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使用申请表;
2.银行续贷承诺函;
3.工商登记信息、纳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
4.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银行借款合同及相关保证、抵(质)押合同(复印件);
6.法定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
五、责任单位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咨询及反映问题途径
责任处室: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