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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月份工作例会的通知

2018-03-05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驻外商务代表处:

定于3月6日上午9:00,在局8楼会议室召开2月份工作例会。与会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外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

局属事业单位和驻外商务代表处参会人员名单请于3月5日下午16时前报局办公室,请假人员请严格履行请假程序。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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