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
各县司法局:
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值班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人民法院、看守所。
二、值班时间:与值班地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相同,实行签到制。
三、值班律师职责: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要求:根据事实和法律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按照《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完成工作日志;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办理当天受理或审批的法律援助案件。
五、值班律师条件:取得律师执业证,于2017年志愿申请加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的在册人员。
六、律师值班补贴:按照《龙岩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值班律师工作实行志愿申请原则,请申请参加值班的市直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认真填写《龙岩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报名表》,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市法律援助工作科。市局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根据《龙岩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报名表》安排值班律师,今后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指派给值班律师办理。联系人:黄月珍 黄诗璇,联系电话:2529004
各县参照落实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龙岩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