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8-03-06
湖北自贸区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8年,省人民政府明确将31项工作作为全年督查重点,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将追责问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责任事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强化工作措施,及时与省直对口部门联系沟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落实落细。特此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6日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1.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精准脱贫专项工作;3.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4.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情况。二、推动高质量发展5.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6.金融服务实体经济;7.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8.重大项目建设情况;9.“3121”工程实施;10.《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11.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及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情况;12.市州县创新驱动发展情况;13.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4.招商引资情况;15.安全生产。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6.“三乡工程”实施;1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8.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9.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20.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四、坚持以开放促改革21.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22.深入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23.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24.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五、保障和改善民生2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6.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7.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28.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9.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0.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31.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附件:武政办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