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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3-07

甘工信发〔218〕112号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25甘肃行动纲要》,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水平,现就2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及考核评价有关工作

(一)做好2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

1.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16]515号)有关要求,做好本地区2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请及时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各市州工信委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推荐企业名单及汇总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2.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培训。为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质量,促进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现良性有效运行,我委将对今年新申报企业及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相关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做好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

请各市州工信委根据《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本市州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7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评价优秀的将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关于行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及考核评价有关工作

(一)做好218年行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请各市州工信委、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15]454号)要求,围绕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25甘肃行动纲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重点领域,遴选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二)做好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

我委今年将对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评价,请各市州工信委组织本地区行业技术中心对217年度依托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填报《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表》。各行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及评价考核表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对行业技术中心开展综合评价,并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评价优秀的将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成效较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行业技术中心资格。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娄冬兰、邓乐

联系电话:931-469241、469212

Email:gxwjscxc@163.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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