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江西地方戏曲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我市地方戏曲的繁荣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地方戏曲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
主要目标。围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 “南昌样板”和文化大市、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地方戏曲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国有文艺院团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戏曲院团自身建设,构建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地方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地方戏曲、关心支持地方戏曲的生动局面。
二、工作重点
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将地方戏曲的保护与传承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一进行谋划。市财政设立市级南昌采茶戏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剧种抢救等。有关县区也要设立南昌采茶戏发展专项资金。
加大非遗剧种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在编制扶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时,对南昌采茶戏项目给予资金倾斜。建立地方戏曲资料库。加强南昌采茶戏剧种文献、资料、史料的挖掘、整理和研究。编撰南昌市地方戏曲剧目大全。
三、剧本创作
精心组织剧本创作,扶持优秀剧目排练,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落实国家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政策,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培养一批本市优秀戏曲创作人才,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每年征集新创戏曲剧本2-3部,整理改编戏曲剧本1-2部,建立我市优秀戏曲剧本共享资源库,无偿提供给我市戏曲表演团体使用。组织各级戏曲院团和创作单位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创作项目和江西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加大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每两年举办一次南昌采茶戏调演,鼓励院团参加各类专业艺术展演和赛事。
四、戏曲演出
打造演出品牌。利用“都市剧场”、“周末大舞台”等品牌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戏曲惠民演出。市级戏曲表演团体每年为每个乡至少送戏1场。充分激活地方戏曲寓教于乐、服务群众的作用,推动我市戏曲艺术创作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培育戏曲演出市场。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戏曲表演团体和演出场馆资源,探索建立立足南昌、区域联动的戏曲演出市场。以“文化交流·共同发展”为主题,鼓励南昌采茶戏表演团体与省外、市外戏曲剧种进行双向交流。积极参加长江中游城市群地方戏曲交流活动。
五、改善条件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重点建成1-2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剧院。每个县区也应建有一处综合性演出场所。要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十三五”期间,根据行政村具体情况,条件具备的要建设一个演出舞台,条件不充分的必须建设一个可搭建临时舞台的文体广场。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戏曲演出空间,充分保护利用和修复古戏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注重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迹等,使其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县级以上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符合条件的文化馆应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提供排练演出场所。探索运用多种形式帮助戏曲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六、院团发展
支持民营戏曲院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全市民营戏曲院团进行摸底、登记,对登记在册的民营戏曲院团进行考核,逐步引入评级制度。根据考核和评级,对优秀的院团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院团,撤销其登记注册资格。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民间剧团调演,加强民营戏曲剧团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民间民营剧团健康发展。各县区都要重点扶持2-3个民营地方戏曲表演团体的发展。有条件的县区争取成立专业地方戏曲剧团。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南昌采茶戏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七、激励机制
加强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加强我市戏曲教育的办法。与有关艺术学院联合办学,培养地方戏曲后备人才。
畅通引进人员的渠道。积极引进优秀地方戏曲编导演人员,在招聘时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地方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招聘优秀专业人才。
扩大专业职称评聘范围。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增加艺术表演团体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解决人才聘用难的问题。鼓励转企改制戏曲表演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社会化评审。
保障戏曲人员社保权益。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国有戏曲表演团体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营造有利于院团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吸收社会团体、社会资本,对戏曲从业人员转行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对戏曲武功伤残、戏曲职业病患等特殊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助。
大力开展戏曲普及工作。结合我市学校教育实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南昌采茶戏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鼓励大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采取艺术演出、讲座演示、经典赏析及辅助教学等多种形式,向大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剧目,市级地方戏曲表演团体在每个区选择一个全日制中学进行戏曲进校园试点。鼓励各级学校建立学生南昌采茶戏社团和兴趣小组,并广泛开展戏剧学习、排练、展演和比赛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以票价减免等方式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支持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自发成立群众戏剧组织,并开展公益性戏剧演出活动。
八、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剧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支持南昌采茶戏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各项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应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资金的统筹力度,逐步增加对艺术创作资金投入,扩大对南昌采茶戏精品创作生产、重点剧目加工打磨、精品剧目巡演和宣传推广等环节的支持。贯彻资金层级累进投入理念,按照立项、投排、演出、修改加工等环节,分阶段、分步骤投入资金。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大创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大奖励力度,提高以奖代投的比例,对获得国家大奖、省级大奖的优秀剧目给予市级配套奖励,对入围国家艺术基金的项目给予市级配套扶持,对省外、省内巡演的精品剧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健全评估与反馈机制。合理设置反映社会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社会效益评估与反馈机制。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