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2018〕7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首批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8-03-07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县各企业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河南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和《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县卫华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起重物流装备创新中心”、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被认定为首批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全省共认定11家。两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认定为我县企业以及制造业解决共性关键技术、培养领军人才、积累核心技术和资源要素共享提供了创新平台,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列入首批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的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在省补助5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各奖励资金3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在平台建设和创新发展中发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作用。希望其他企业向受表彰的企业学习,开拓进取,加强创新,不断发展壮大,奋力推进长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长垣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