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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

2018-03-07

各镇、科技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要求,现就省科技厅启动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申报创建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组织申报。

申报评审程序

1.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由企业填报《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和《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

2.上报材料经申报企业所在地市、县科技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经市级科技部门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各地级市限额申报,每个地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4家。

3.省科技厅将在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并对研究院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二、农业科技园区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条件和创建要求组织申报。

申报评审程序

1.园区申报须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制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行文上报,由设区市科技部门推荐并报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依据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对申报创建园区开展评审工作,在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三、星创天地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对象、条件组织申报。

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等相关材料,由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以市为单位收集汇总排序后填写《“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并以正式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各地级市限额申报,每个地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4家。

2.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申报备案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印发正式文件备案为省级“星创天地”。

3.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为国家级或省级的“星创天地”,建设成效明显的,择优给予适当的财政经费扶持。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建设星创孵化平台、构建星创服务体系、打造星创示范基地等方面。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如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示并经省科技管理部门厅务会议审议后,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前上报申报材料至西湖科技局。

申报方式: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中的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登录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后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栏目进入后,再点击“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栏目开始申报操作;申报“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

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技术咨询电话:0571-85118011、85111186,联系人:袁凯华

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4113,联系人:沈涛

2、业务咨询:西湖科技局农业和社会发展科:0571-85112403,联系人:杨建敏

附件:1.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

2.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3.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4.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5.“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6.“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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