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洪科字〔2018〕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尽快推进南昌市“洪城科创券”工作,现根据《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启动征集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年征集,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服务机构的征集、审核及确定工作。
二、服务机构范围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三、服务机构条件
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2、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3、在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或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入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具备相应知识产权服务的执业资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机构
1、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开展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能力。
2、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服务机构
1、2015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执业资格,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服务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固定的服务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具备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等。
2、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登录南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科创券服务机构实名认证信息表》,阅读并同意《服务机构承诺书》。
五、审核及确定
服务机构经资质条件审核通过后,将被分批次方式列入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范围。被审核确定为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的,其名单会在南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发布。名单发布后,服务机构才能开展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相应服务。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处 王云清 0791-83883576
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荣献 0791-83884249
市知识产权局 王 波 0791-86809776
市技术市场办 曾 鹏 0791-83986012
市科技信息中心 邹青平 0791-86211762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海洋 18615505528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