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2018年度“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洪科字〔2018〕4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南昌市科技局2018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南昌市2018年度“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2018年度“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7日
附件
南昌市2018年度“洪城科创券”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领对象
(一)企业单位
1、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2、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3、与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4、2018年申领额度未超过30万元。。
5、本年度未以团队身份申请过“洪城科创券”服务。
创新团队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尚未注册企业。
2、入驻市财政征管范围内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
3、具有技术创新研发活动或项目。
4、2018年申领额度未超过20万元。
三、服务机构
经南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为“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的。
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在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或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入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具备相应知识产权服务的执业资质。
须提供的服务:为签约企业或创新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所属类型的材料撰写、申报、审查意见答复、认证审核、提供质押融资服务并获取银行放贷等服务。
须遵守以下承诺:
1、对申领对象提供的材料、信息和其他商业机密有保密义务。
2、接受平台监管并按要求开展“洪城科创券”业务活动。
对违反以上承诺的服务机构,将按照《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四、服务内容及兑现标准
服务内容:知识产权服务分为A、B、C、D、E五类,申领对象根据自身条件与需求任意选择领取其中一类或多类服务。
兑现标准:
类别
小类
兑现标准
A类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每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兑现1,000元;发明专利每件授权后可兑换2,000元。
B类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可兑现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可兑换500元。
C类
PCT专利申请
PCT专利申请受理可兑现5,000元,授权后兑现15,000元。
D类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
按企业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的2%,兑现科创券,上限不超过15万元。
E类
知识产权贯标论证中介服务
通过贯标论证后当年兑现科创劵20,000元。
五、流转程序
1、用户注册:申领对象登录南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2、服务申请:
申领对象在线填写《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用户实名认证信息表》,阅读并同意《申领对象承诺书》,经系统审核无误后,可以申请“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
3、“洪城科创券”发放:系统对审核通过的申领对象发放“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并发送短信通知,申领对象登录系统激活账号即可进行流转操作。
4、洪城科创券流转:申领对象在系统内选择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双方在系统内互相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线上服务协议》,申领对象的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自动流转至服务机构账户下。
六、审核兑现
1、申请: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在线填写并提交《“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兑现申请表》以及申请材料进行兑现申请。服务机构兑现须在平台提交兑现电子版材料明细如下:
申领对象获得的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A类: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专利证书。
B类:专利证书。
C类:PCT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官费缴纳证明;专利证书。
D类:企业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相关的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无形资产评价报告或担保合同。
E类:论证通过的,提供当年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确认:服务机构提交兑现申请后,申领对象根据短信提示,在线对服务机构的兑现申请进行确认或拒绝的操作,同时对服务进行评价。
3、审核:系统对申领对象是否经市科技局同意推荐申请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是否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授权进行审核,并根据服务合同确定兑现的金额。
4、兑付:季度初,运营商根据平台审核结果,向市科技局提出上季度兑现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出具兑现“洪城科创券”的函,市财政局依据市科技局出具的函将资金拨至运营商账户,由运营商与服务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