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这些人可享受补贴
2018-03-08
【襄阳政府网消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申报补贴。这是3月7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的。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年满四十周岁的女性失业人员或年满五十周岁的男性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需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对象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企业持指定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社保补贴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