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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印发贸易和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4-02

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功能,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规模保持全国前列。服务进出口额达到800亿美元,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120亿美元,新兴服务贸易、高质量服务外包占全市比重年均增长1%;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逐年增长,穗港澳服务贸易合作成效更加显著,对欧洲、日本、韩国等优势市场不断巩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发展规划,强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功能。

1.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试点经验。落实国家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开放便利举措。

2.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施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行动,完善促进政策措施,增强综合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促进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协调发展。

3.深化穗港澳服务贸易创新合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穗港澳在数字贸易、金融、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会展、专业服务等领域的互利合作,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和泛珠三角区域联动发展。

4.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推动“装备+服务”“工程+服务”国际化,扩大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鼓励建筑、电力、能源、运输企业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国际运输等服务。

5.构筑服务业开放高地。围绕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吸引国际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落户广州。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能级。

6.优化提升服务外包。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服务+”,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重点拓展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业务运营服务、设计服务及医药研发、检验检测等领域,加快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和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制造业“智能+服务”发展。

7.培育壮大数字贸易。开展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数字服务出口。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和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加快发展在线服务和远程服务。支持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服务能级,拓展“数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8.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碳排放交易。支持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穗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穗投资经营保险业务。引导企业利用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及市相关产业基金、风险资金池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以移动金融、直销银行等新渠道打造新型服务平台。鼓励信保机构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

9.扩大文化服务出口。推进天河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文化+”融合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扩大文化艺术、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虚拟现实(VR)技术等服务出口。办好广州文交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等节展。发展文化产品和艺术品开展保税展示、拍卖等业务。支持企业和机构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文化、岭南特色文化走向国际。

10.提升国际会展影响力。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将广州打造为国际会展目的地城市。引进国际会展组织机构、知名展会、跨国会展企业和国际交流论坛,鼓励广州会展企业收购、参股国际专业性品牌展会。

11.发展高端旅游。鼓励旅行社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世界级文化遗产旅游、穗港澳跨境自驾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培育壮大滨海旅游业,打造国际邮轮高端旅游品牌,探索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推动旅游与商贸、文化、中医药、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

12.增强国际物流服务效能。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支持国际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管理、工程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快递、市场采购、保税物流、汽车进出口、航运金融等业务。

13.鼓励发展高端维修维护服务。发展飞机、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维修业务。支持开展国际品牌奢侈品、珠宝首饰等高端消费品入境维修养护业务。根据相关政策,稳妥推进“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工作。

14.扩大重点服务进口。鼓励引进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等服务,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扩大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服务进口规模,重点支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先进技术服务进口。

(三)围绕资源高效配置,优化产业促进服务体系。

15.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开展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加快培育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鼓励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等国际化经营活动,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构建跨境服务产业链。

16.推动国际服务集聚区建设。创新园区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区、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价值创新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推动形成产业带动强、上下游产业链高度集聚的国际服务创新发展高地。

17.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站式”广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信息服务、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国际展示、统计分析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共享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等自建平台资源。

18.发展公共事务运营服务外包。政府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共事务服务管理水平。鼓励企业依法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

19.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跨境电商、生物医药、国际展品、维修维护等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物品通关便利化。优化外汇收付流程,提升跨境收付便利化水平。通过商事服务“穗港通”“穗澳通”等延伸广州商事服务,便利海外投资者快捷落户广州。

20.健全人才培养保障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教学内容的服务外包专业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服务贸易企业新员工、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扩大中高级复合型人才供给。完善高层次人才在广州工作和生活的便利化举措,优化企业管理、科研人员出入境审批制度。

21.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提高审判服务智能化水平。打造仲裁品牌,依法推动国际仲裁机构在南沙自贸区开展法律服务。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三、保障措施

22.优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发挥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功能,统筹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工作,研究制订促进政策,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督导评价制度,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支持各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争取先行先试政策。

23.提升风险防控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防控处置体制机制。强化数据信息互通共享,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升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防、处置救助能力。有效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4.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跨境应税行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扶持措施。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申报享受国家、省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等扶持政策。

25.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引进和培育企业、业务拓展、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资质认证、业务统计、产业研究、业务和人才培训、国际市场开拓、交流促进活动等,根据国家、省相关资金要求对相关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各职能主管部门通过本部门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

26.鼓励设立区级扶持资金。经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区所在区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扶持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鼓励其他各区设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各区(示范区)可结合实际自行调整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

27.健全统计体系。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推动商务、税务、外汇管理、出入境管理、海关、金融、旅游、文化等部门实现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建立服务贸易数据库,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调查研究及运行监测。

28.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智库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市场开拓、国际合作、行业自律、人才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公共服务。支持成立服务贸易各领域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智库力量,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四、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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