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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级利用 为“退役”电池找出路

2018-03-09

每日新报讯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这些“烧电”车辆对环保贡献确实不小。但是,报废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新问题。

记者从天津市工信委获悉,工信部等7部委近日共同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本市也正在通过梯级利用、回收拆解等方式,给报废电池找出路。

据统计,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近80万辆,累计保有量达180万辆,占全球市场50%以上。自2013年第一批新能源车进入市场以来,第一批动力电池即将进入淘汰临界点。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它的设计使用寿命只有5—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将在2018年开始爆发。业内预计,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

当前新能源电池的回收主要有几种方式,其中,梯级利用方法相对较好。现在,本市电动公交车替换下来的蓄电池,能量残余在70%左右,它们“退役”以后,就被一些企业再利用。比如用于一些企业机站的电力供应,仅是一家企业,一年就可以消纳大约500辆公交车替换下来的电池。

经过了梯级利用后,当它们的能量再度衰减后,就只能报废了,报废后可再生利用处理,回收其中有价元素,就是一种重要方法。目前,本市已经有新型科技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再利用,这项技术的引进,也填补了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在这一部分的空白。目前,企业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预计今年6月份将正式运行,企业的年处理能力能够达到12000吨。

该《办法》明确了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在回收环节的职责,并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办法》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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