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十三五”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3-12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相关业务处室: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市商贸流通领域的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市商务局关于“十三五”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市商务局关于“十三五”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十三五”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目标落到实处。
市商务局关于“十三五”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